7月21日,有郑州市民反映,自己投保的仓库失火,但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还不到原先投保额度的十分之一。
2015年4月5日凌晨,郑州市经开区南曹乡祥云寺村用于存放电动车的仓库失火,经消防部门全力扑救,未蔓延至其他仓库。经清点,损失在400万左右,但当失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却最终只赔了他29万。
失火仓库投保430万 保险公司理赔仅29万
据悉,赵先生是郑州一家电动车企业的法人代表。他租用的两个仓库位于郑州市经开区南曹乡祥云寺。
今年4月初,赵先生租用的两个仓库中的其中一个仓库发生了火灾。由于火灾严重,仓库内存放的大量电动车成品及配件都被不同程度的烧毁。
经过清点,损失在400万元左右。他随即想到年初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两个仓库都投了财产综合险,投保额达到430万。
随后,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保险公司就聘请第三方公估公司对损失进行评估。
“我当初投保的时候投保额是430万,现在我整个仓库损失了400多万,但保险公司依照公估报告最后只赔了我29万。”对此,赵先生很气愤。并多次找保险公司协调,但对方每次都表示以公估报告为准。
“公估公司先后给出了3次报告,第一次是25万,第二次27万,最后一次29万。三次结果都不一样让人怎么相信?”对于公估报告,赵先生也提出了质疑。
公估3次结果出来之后,赵先生在中国保监会的官网上查询发现,输入公估师程道恒和卢亚磊的名字,上面显示两个人只有保险公估的资格证,并没有执业证,而且其保险销售资格证已经过期了,“所以,我对这两个人的身份很怀疑。”
保险公司称 如果不满意投保人可以法院起诉
对于赵先生的种种疑惑,7月21日上午,记者采访到了位于二七区西太康路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郑州市分公司。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郑州市分公司张姓负责人表示,“我们人保财险公司从来不惜赔,但是也绝对不会滥赔。现在所有的理赔都是引入第三方公估,就是避免我们自己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该负责人介绍,赵先生失火的是2号仓库,但是他投保的是1号仓库。在失火过程中间波及到了1号库,经过估算保险公司只能赔偿给他29万元。
当被问到,该保险公司与第三方评估公司是否存在联系的时候,上述负责人也当即表示:“我们保险公司跟第三方公估公司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该负责人坦言,“我们请的公估公司是保监会认定的,是一家有资质的正规公估公司。如果投保人赵先生认为赔偿不公,可以走仲裁通过法院起诉我们。
律师表示:资格证、执业证两者缺其一无法从事相关活动
在赵先生所持的3份公估报告中,记者看到都是由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出具。在该公司官网公布的35位公估师中,并没有两位公估人员的名字。随即,记者几次致电该公估公司,截止记者发稿,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胡宗军律师认为,公估师和律师有着相似的地方,都需要有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双重认证,如果两者缺其一,那么就无法从事相关活动。
“依照中国保监会2013年第3号令《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29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的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对相关保险公估机构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一下罚款。”胡宗明表示,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财险理赔需要第三方公估公司进行财务损失评估,是为了保证公开公正,但是公估师需要持有执业资格证,才有资格上岗进行公估评定。
“该从业人员仅持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且有效期是2014年4月,已经过期。”该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未过期,从业人员也需要与公司签约才能在本公司从事与保险行业有关的事务。